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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版权登记转让的操作流程及费用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5 08:02:01
按照版权法的相关规定,版权也可以进行版权的转让,这样能够有需要版权的人通过版权转让的方式也拥有版权,要知道权力并非是专属的,所以能够进行转让,但是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费用,对于有着办理意向的人群,了解清楚也很重要,下面小编为您分享,西安版权登记转让操作流程及费用。
一、版权转让操作流程及费用1、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公告。2、所需提交材料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版权转让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转让:900元/件登记3年内转让:1000元/件登记5年内转让:0元/件登记10年内转让:1200元/件注:以上费用包含版权局收取的官费和查询费。
二、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仲裁协议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是相同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版权转让也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办,但是版权转让也有着相关的规定,所以对于操作过程中的流程以及所涉及的费用,成为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内容当中小编关于,版权转让操作流程及费用,也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有助于您后期的参考运用。
顾名思义,什么是版权,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自己有一项发明,或者自己写了一部小说,那么就需要进行版权申请,让这些发明或者小说打上自己的印记,别人没有经过自己的许可是不能够使用的。拥有版权能够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那么在版权办理流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要知道去哪里进行版权申请,以小说著作权为例,作为小说的作者,需要到你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所在地进行作品登记,如果小说是多个朋友合作完成的,那么需要去其中一个人所在的辖区进行登记。版权办理流程中需要的材料都准备好,办理起来很简单。
其次,详细说说版权办理流程中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要注意,不同的作品,版权办理流程中需要的材料还是有些区别的。
第一,如果是个人的作品,那么需要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登记表,还有权利保证书,还需要提交作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作品的说明书。作为个人进行申请登记的时候是需要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的,这一点需要注意。
第二,如果是合作作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合作的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合作的作者是公司,那么需要提交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是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还需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除此之外,还需要合作创作的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这些需要提交的材料都要准备好。
第三,如果是美术作业或者是摄影作品,需要进行版权申请登记的,作为个人除了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之外,还需要提交其作品的照片,这一点需要注意。
哪些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知识链接:何为"合理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情形下,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而使用的行为不需要担责,称之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在非商业及非营利性的教学使用中,对部分作品(包括已发表的且作者没有声明禁止使用的作品)在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其本身市场及潜在市场、作品价值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
合理使用需要和法定许可使用区分开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但应当支付报酬的使用行为。包括: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2、报刊、期刊社转载、摘编已发表的作品,出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看到,同样作为学习使用,个人学习不需要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但编入教科书则需要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也需区别对待。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归属是如何确定的呢?
1、独立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6、继承和转让。
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法的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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