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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作品怎样申请西安版权登记?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07 08:34:02
大家知道吗美术作品也是可以申请版权的,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有抄袭的现象产生,毕竟一幅令自己满意的美术作品在创作的时候也是比较困难的,因此成功之后最好是第一时间申请版权,下面小编带着大家来看下,美术作品怎样申请西安版权登记?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提交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作品说明(说明作品的创作思路、主要特点和内容等。);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合作作品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著作权人申请委托创作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创作人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职务作品登记的,应当提交作者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使用人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和著作权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艺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该作品的两张照片(不超过3r,可以用计算机打印),其中一张应当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的白色区域,另一张应当随材料一并提交。著作权登记是为了贯彻实施著作权法,满足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作品对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以将登记的物品作为所有权的初步证明,登记证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或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证据。
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怎样申请?如果您对于美术作品版权登记这方面的知识也比较感兴趣,尤其是登记的流程,希望在您认真的阅读了以上的文章内容之后会在进行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的时候可以顺利一些。
现在对版权的保护意识都很强,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一个词,就是侵犯版权,也就是版权侵权。那么版权侵权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如何才能预防侵权呢?
一、版权侵权的定义如下: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创作的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的权利,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
1、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
2、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
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针对版权侵权调查取证同样要适用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但是,版权侵权也有一定的特殊情况,为此,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操作。
二、如何预防版权侵权?
要预防侵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进行版权登记。登记途径一般有两种:
1、选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指定传统登记备案机构
2、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快速电子数据登记存证备案
无论是通过官方指定部门登记,还是选择可信的第三方平台留证,任何登记和留证行为都是证实权利的初步证据。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必须要是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等。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是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
然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
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在著作权中具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包括了著作权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而其中人身权属于特有的权利,这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一般在转让著作权的时候其实都是转让的财产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