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CONTACT US

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为什么要做西安版权登记?

为什么要做西安版权登记?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8 08:14:20

我们知道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成立,因此著作权成立的依据应该是作品的创作思路、原创手稿等一系列能够表达创作过程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说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可让软件得到重点保护。

1、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我们知道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成立,因此著作权成立的依据应该是作品的创作思路、原创手稿等一系列能够表达创作过程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说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可让软件得到重点保护。

2、软件著作权自愿登记是作者保留著作权证据费用相对较低的一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手稿原件不一定能够完整的保存,而且其保留的证据由于是单方证据,很难被第三者认可证据的效力,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西安著作权登记是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的,而著作权成立的证据除了上述登记之外,还有许多保留证据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公证保留,第三方见证机构见证保存,也都可以保留上述证据,但公证保留著作权证据和见证保留著作权证据的费用相对较高,如一份公证书的费用大概在4000-6000元之间,而一份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官方费用只需要1000多元,因此对于广大作者还是可以接受的。

3、软件著作权可变更、转让、继承著作权自愿登记不仅登记的是著作权成立,这些法律事实在进行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还包括权利变更、权利转让和权利继承等法律事实。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特殊性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登记人可以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另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可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双软认定),由此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前提,《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是一般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估依据。

5、软件著作权登记维权经过自愿登记的作品在维权时,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时可以认定登记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只要独立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存在可能不是唯一的,因而著作权登记证书也不能排除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的作品,因此仍需要作品登记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嫌侵权人知道或者了解权利人作品的证据,以证明模仿抄袭的行为存在。

6、高企申报、双软认证、APP及游戏上线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必备条件经过自愿登记的作品在维权时,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时可以认定登记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只要独立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存在可能不是唯一的,因而著作权登记证书也不能排除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的作品,因此仍需要作品登记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嫌侵权人知道或者了解权利人作品的证据,以证明模仿抄袭的行为存在。

7、可用于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为什么要做版权登记?

1、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在版权贸易中,可以顺利进行。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4、申请软件西安著作权登记是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条件,从而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5、有国家部门出具的权威认证,可以使著作权人的作品价值更加高。

改编权与汇编权区别

一、改编权与汇编权区别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财产权的一种。改编权是一种系列权,每一种改变方式,都将产生一项子权利。例如,将某小说改变成电影文学剧本,是一项子权利;将其改变成话剧文学剧本,又是一项子权利。改编者对现有作品所做的改变,可以是作品构成要素的改变,也可以是构成要素结合规律、规则或顺序的改变。但是,改编者不能对原作品所表达的综合思想或理念作过大的改变,否则可能会破坏原作品的完整性,构成对原作品之著作权人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称为改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同于改编权,汇编权是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但汇编权同改编权一样,也属于著作财产权的一种。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区别

权利性质不同。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客体不同。修改权的作品类型不受限制;而改编权客体受限制。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修改权和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他人行使;修改权还可以授权他人行使,但不同于转让。对于权利的限制不同。修改权中包括合理限制;改编权则没有。保护期不同。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制;改编权则有期限。修改权只能属于作者或版权人,改编权可以是被作者或版权人所授权的人。

三、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改编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戏剧、舞蹈等作品形式。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形式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对原作品改编应当得到原著作人的同意。

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的区别

一、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三、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上一篇:原创美术作品有著作权吗?

下一篇:在版权中有哪些特殊归属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