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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特征?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9 08:36:51

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两者如何区别和保护?

对于软件为主的企业来说,需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例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专利申请等。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专利两者的区别,还有软件产品的保护等知识。

一、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区别1、登记审核区别(1)、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利,登记通过率极高;(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率相对来说很低,也并非绝对。2、有效期区别(1)、软件著作权有效期为50年,个人申请保护期为著作权人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而且没有年费和维护费用。(2)、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费即视为放弃专利权。3、登记申请时间区别(1)、软件著作权一般2个月左右即可成功拿到证书,如果是自行邮寄材料到版权保护中心时间大概是4-6个月,时间短成功率高。(2)、软件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时间长而且成功率低。

二、软件产品保护1、申请软件著作权,防治别人直接复制,且,能获得证书,进而报高新、拿资助、减免税收、提升公司整体形象。2、要对技术方案申请软件专利,保护内容,而不仅仅是形式,且,要对技术方案进行专利布局。

作品自愿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第七条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处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搞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一(年代)一(作品分类号)一(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应每月将本地区作品登记情况报国家版权局。第十二条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

第十三条有关作品登记和查阅的费用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录音、录像制品的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的登记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生效。

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特征?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下面来看看版权侵权有哪些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

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与一般作品著作权一致,都只有两种取得方式。一种为原始取得、一种为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定义;指软件著作权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以下三种情况为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取得: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继受取得定义: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为软件著作权的继受取得: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

■软件著作权继承取得方式:

1.软件著作权的继承指软件著作权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中,仅有两种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分别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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