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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权登记的三大重要作用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30 08:04:21
被起诉著作权侵权?12个抗辩理由来帮你
著作权侵权行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像擅自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复制他人著作权作品等都属于侵权行为,如果被著作权人起诉了,被起诉的人也可以通过下面这12个抗辩理由来申辩。
著作权抗辩理由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文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现如今很多网友都比较关心作品陕西版权登记问题,为此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作品版权登记的三大重要作用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大家的版权意识急速提高,进行作品版权登记的数量成倍增长,那么你知道作品版权登记的三大重要作用吗?版权登记服务,专业办理,全程一对一服务。版权登记:实践中,作品版权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著作权归属,避免发生纠纷。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归属情况比较复杂。不同情况下创作的作品,如个人作品、合作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著作权归属也不一样。著作权人不限于作者本人,其他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样可以取得著作权。尤其是著作权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明确著作权归属,日后可能引发纠纷。
二、在著作权的侵权纠纷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虽然著作权人可以在被侵权时提供证明自己创作或其他关系的证据,如手稿和有关协议等,以证明自己就是著作权的权利人,但对于某些作品,如未发表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著作权人证明自己的权利时多有不便,提供证据也很困难。如果著作权人进行了登记,这些登记就能够证明著作权人拥有著作权,在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和行政部门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处罚时可以作为拥有著作权的证据。
三、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证明。多数著作权人往往授权他人使用作品来获得收益。由登记机关开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能够有效地帮助著作权人向权利受让人证明自己就是著作权的真正拥有者,从而使受让人消除顾虑,促成作品的顺利使用。著作权登记的这一作用在网络传播作品时客观、便捷和有效地证明权利上显得尤为重要。在网络传播作品时,现在开始流行时间戳,可以作为作品问世时间的证明和拥有著作权的证明。看了这么多,大家都明白版权登记至关重要,因此大家不能因为一时的大意而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
文学作品著作权登记的重要性_文学作品著作权是否可以异地登记
一、文学作品登记的重要性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登记有如下好处:(1)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2)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二、文学作品著作权是否可以异地登记?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特征有哪些呢?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学作品著作权可异地登记。作者可以将其作品在所属地区的陕西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作为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时的证明材料。作品登记费用一般在300-几千不等,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时间在1个月左右,作者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表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等,这是法律明文给予计算机软件所有人权利的保护,通常是根据缴纳的费用确定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那么你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吗,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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