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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作品著作权登记的保护范围
作者:陕西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0 08:15:59
图形作品著作权登记,也是著作权登记的一种。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1、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可随意发表其作品;
2、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可线上或者线下进行直播或公开进行传播其作品;
3、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可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作品;
4、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可私自在作品上署名,以谋取利益;
5、使用了已将图形作品版权登记的,不可应当支付报酬而不支付。图形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图形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图形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
1、作品版权注册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
5、个人作者版权注册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注册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图形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不同类型的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有所不同的,申请著作权的保护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应的流程是需要到当地的知识产权局进行详细的了解。也可以选择专业正规的三方的代理平台进行办理,这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非新闻单位设立的网站转载新闻单位作品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转载的作品是原报社履行职务撰写的职务作品或法人作品,可以不经过原报社的许可,但应当向该报社支付稿酬;转载的作品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除作者声明不许转载的以外,既不需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稿酬;转载的作品是一般投稿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许可,但应当向作者支付稿酬。
此外,国务院与信息产业部于2005年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与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11月20日公布了再次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删去了原司法解释的第三条,该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在我国,作品一经完成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一旦发生侵权纠纷,权利人举证困难。所以国家开始鼓励版权登记。
一、西安版权登记的好处
1、保护:能帮助权利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在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产生纠纷。遇到版权纠纷和侵权问题时,可以凭借登记证明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2、宣传:版权登记成功,是一项官方认证凭证,是一种荣誉,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3、增值:版权登记证明还可以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在进行版权贸易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作品价值倍增。
4、权益: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二、在我国版权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计算机软件作品登记所需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
(3)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4)委托版权事务中心进行软件登记代理的书面委托书。
2、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作品登记表;
(3)作品登记申请书;
(4)作品创作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
(5)权利保证书;
(6)清晰的作品2份(复印件1份、彩色稿1),作者签字;
(7)委托书;
(8)著作权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
在计算机软件有了侵权的问题产生时,如果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说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来解决侵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计算机软件侵权怎么确定发生地?那么请跟着小编来看下这个问题吧。计算机软件侵权怎么确定发生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第五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有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怎么确定发生地?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其实有关于计算机侵权问题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一旦发生之后我们只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去应对,才会让事情能够得到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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